《特殊的保护 特殊的爱》
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。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,民族的希望,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。然而,未成年人的生理、心理都不成熟,没有经济实力,缺乏自我保护能力。党和国家队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,制定了未成年人的将狂成长无限关怀,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,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。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,对家庭保护,学校保护,社会保护,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,为保护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。这种特殊的保护,体现的是一种深深的情、浓浓的爱。
学校保护,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,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,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。未成年人有很长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,学校的教职工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。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,人身权利的维护、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。
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
社会保护,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。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、身体健康保护、劳动保护、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。
司法保护,要求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,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。例如:设立少年法庭,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,保护其合法权益,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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