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考答案:(1)当摇滚乐队鼓手 弃考去演出 主动备考律师
(2)①这个句子运用了神态描写与动作描写,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常远复习迎考不认真的态度,表现出他对被逼备考律师的抵触情绪。
②熟悉:“我”见过常远,知道这个人和他以前的情况。陌生: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,已经淡忘了;这个常远与“我”印象中的常远不一样。
(3)①他个性鲜明,有主见。父亲让他当律师,而他却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当一名摇滚乐手。②他有社会责任感,勇于担当。他到青海茫崖矿区演出,了解到矿工生活状况后,就决定回来考律师,为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打官司。③他不计名利,有奉献精神。矿难发生,他带领律师团队,义务为矿工家属打官司。
(4)作者运用了间接描写(侧面描写)的手法,通过“我”和老李的眼睛看常远,使人物形象更真实可信;“我”和老李先前误解常远,后来敬佩他,前后的变化,使故事情节更曲折,主旨更突出。